让影视行业在阳光下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影视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繁荣背后,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和偷税漏税等痼疾始终难愈。近期,个别知名影星涉嫌上述问题被曝光,再次引发了媒体和广大网友热议,《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权威媒体纷纷发声,呼吁有关部门彻查。

  

  为遏制乱象、改善行业生态,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通知》的及时出台,显示了中央有关部门对打击影视行业不良现象,推动影视行业繁荣发展的坚定决心。犹如一记重拳,直接打在了七寸上,其深远影响,值得期待。

  

  其实,天价片酬问题由来已久,相关监管部门也曾多次出台过调控政策。2016年,广电总局要求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2017年《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比例的意见》发布,正式提出了“限薪令”,对演员片酬占比做出了严格的明确规定。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有关规定并没能从根本上遏制问题,“阴阳合同”反倒成为了“对策”。

  

  天价片酬等问题的存在,影响极坏。从行业角度看,其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唯明星论”的流行,使影视行业严重的重颜值轻演技不良倾向愈演愈烈。不少有流量但缺演技的明星拿走了大部分片酬,直接压缩了其他演员的片酬和制作费用,降低了影视剧作品质量,破坏影视圈健康的发展生态。从法律角度来看,“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问题,不单破坏了市场秩序,更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更广义的社会角度来看,不少偶像型明星年纪轻轻却拿着天价片酬,签着“阴阳合同”,还偷税漏税,不仅触发了广大群众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质疑,而且对于正在成长期的青少年,不单容易滋长拜金主义倾向,对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更是贻害无穷。

  

  然而,痼疾治愈不能一蹴而就,要想完全解决影视行业的天价片酬等问题,需要的是多方合力、多管齐下。

  

  监管部门除出台相关文件外,更要加大监管力度,在具体落实中严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政策在实践中发挥真正的效力,坚决不能让通知仅仅停留在纸面。行业组织和协会应展开及时的自查自纠,坚决发现和曝光问题,根据实际建立行业黑名单,对屡次出现同类问题者,实行行业禁入,提升行业自律。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明星,应该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职业道德,增强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唯利是图,只看金钱收益,不管作品质量,把有关法规和制度当做毫无约束力的摆设,极尽各种钻空子之能事。媒体和公众也应积极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对于行业内存在的“潜规则”等丑恶现象,要予以及时曝光和批评,让所有的不光彩的行为和个人,在行业内都没有藏身之地。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社会合力,才能真正消除所谓的“潜规则”,把产业运行在法律法规、道德标准的阳光下,让影视行业透明起来,让娱乐空间清朗起来,从而推动影视行业实现健康发展。


标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