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脚本的分类



一、电影文学剧本。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活动,是一部影片总体创作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它是由电影编剧来完成的。在影片的全部创作人员中,编剧是每一个接触生活素材的人,是他最先从生活中获得启示、灵感、冲动和思想,对素材进行分析、选择、加工提炼,使之成为一部影片特定的题材,构思出人物和情节,并组织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格局,设计出与内容相应的艺术形式的。电影文学剧本是电影的基础,它对未来影片的主题、人物、情节、结构以及风格、样式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导演在把一个电影文学剧本实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对上述内容通常是无法作根本改动的。例如他不可能把在文学剧本中本来是顺序讲下来的故事改成插叙式的结构他也不可能把一个喜剧剧本导演成一部悲剧。除非在拍摄之前他重新改写电影文学剧本,而这样的作法反而更加说明文学剧本乃一剧之本了。 电影文学剧本是一部影片成功的保障。一个导演只是在拥有一个好剧本之后才有可能组织创作班子,展开他的工作一个电影厂的领导部门只有在审定了电影文学剧本并对它的思想艺术质量作出充分估价之后,才有可能下达生产命令,投放摄制经费。 
  二、电影分镜头剧本。电影是由一个个场景和一个个镜头组成的。导演在拿到满意的文学剧本之后,就要作一些更为具体细致的拍摄计划,比如这一段戏用多少镜头拍,这些镜头是从什么角度、什么距离、什么方式(推、拉、摇、移……)去拍。在这个剧本中,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景里拍摄?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季节里拍摄?等等。所有这一切,在文学剧本中通常规定得并不是十分明确,有些问题甚至根本不去规定它(例如不规定拍摄的镜位、景位),所以导演要以文学剧本为依据,在电影分镜头剧本中把它们制定出来。只有这样,摄制组全体人员才能根据分镜头剧本的具体的指示,着手自己的工作。分镜头剧本的写作方式因导演的习惯而不同。有的导演喜欢自己单独来干,有的导演则喜欢同他的主要创作人员(摄影师、美工师、录音师、道具师……)一齐讨论研究,最终把它制订下来。 
  三、完成台本。又常被称作镜头纪录本。这是在整部影片拍完之后,由场记完成的工作。导演在拍片过程中并不总是按照分镜头剧本进行。他经常灵机一动地改变自己在分镜头剧本中订下的方案,作一些增删改动。完成台本的任务就是把拍成并定了稿的影片中一切技术、艺术内容,原原本本地纪录下来,并详细写明每个镜头的英尺数。每卖出一个影片拷贝,都附上一册完成台本。这样,电影理论工作者可以把它作为一种研究资料,比如通过它与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的对比,看看其间作了哪些改动,琢磨一下改动的原由。电影放映部门可以根据它对拷贝作检查,看看它的损坏程度,并据此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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